教學網址http://faculty.nptu.edu.tw/~zenpin/
以下內容純屬老師個人看法,對你的陶藝學習,也許有參考價值:
陶藝很適合修身養性、怡情自得,可以是美化生活、豐富生命的藝術種類之一。所以你只需要(1)每項作業都做,然後(2)快樂玩。
以創作陶藝為職志,你需要具備 (1)表現形式的敏感度,訓練自己(2)熟練造形的能力,可能也要(3)精準釉藥配製技術。
所以請:(1)衡量創意天賦,(2)廣泛閱讀與看展,(3)熟稔陶土材質與造形技法,(4)不停參賽、累積聲望。
要以陶藝為學術研究方向,基於寫論文都很辛苦,你應該(1)要有興趣,痛苦指數才能稍低。(2)如果是為了餬口、為了晉升、為了薪級,這論文肯定會寫得很痛苦。尤其(3)陶藝入門容易、專精很難,加以(4)「難以完全控制的變項偏多」,一定會增添畢業時程的風險。
但是也可以樂觀的看看老師與歷屆學長姐的陶藝論文主題,你應當體認:劉邦「有為者亦若是」,項羽「吾將取而代之」,老師與這些學長姐,有誰是天生就懂陶藝、就懂釉藥的呢?不也都是從零開始的嗎?這顆憨膽,是哪來的呢?如果人家做得到,你有何理由做不到呢?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你所需要的,就是提起一腳,踏出第一步。
如果你需要靠陶藝養活自己,請:(1)精熟拉坯技術(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不仿記住:在華人世界,「圓造形永遠有市場」;(2)如果你想靠陶藝賺大錢,你還需要具備商業經營知識與手腕。
綜觀而論,請選擇合乎自身性向、具備興趣、能常保從業熱情的方向努力,的確能造就行行出狀元,而且必然是快樂的狀元。
收件日期 2010年03月01日~2010年09月15日
初審日期 2010年10月01日~2010年10月31日
決審日期 2010年11月01日~2010年11月30日
得獎通知 2010年12月01日~2010年12月31日
展覽時間 2011年03月11日~2011年06月30日
頒獎典禮 2011年03月01日~2011年03月31日
作品退件 2011年06月01日~2011年06月30日
成就獎
1.說 明:表揚長年致力於陶藝文化,在陶藝創作之教育、推廣、研究、發明、創造、美學、藝術性等取得卓越成就,為臺灣陶藝發展作出寶貴貢獻者。
2.遴選方式:由本館邀請各方學者專家組成遴選委員會評選之,本獎項若無適當人選經遴選委員會同意可從缺。
3.獎勵內容:獲頒本獎項者,獎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整、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刊20本,由本館拍攝紀錄片並辦理個人展覽,以表彰其卓越成就。
創作獎
1.說 明:鼓勵創意的製作技法與表現形式,發揮陶瓷質感的可能性,展現當代陶藝豐富的活力與創意。
2.徵件方式:公開徵件。
3.參賽辦法:分為初審與複審。
(1)初審:以作品影像審核。請檢送附件表1份、作品影像7張(前3張為參賽作品不同角度之影像,後4張為另外4件不同作品以供參考)。
(2)決審:原件審核。請於通知時間內送參賽作品原件至本館,並自行組裝完成。作者須於決審當天至本館與評審面談。
4.獎勵內容﹕首獎二名,獎金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刊5本;入選若干名,獎狀乙紙、專刊2本。
5.作品尺寸:作品(或分組件)之包裝,以每單邊不超過150公分為限。
主題獎
1.說 明:本屆主題設定為「玩」。鼓勵創意,形式不拘,材質可多元,惟陶瓷媒材需佔作品60%以上。
2.徵件方式:公開徵件。
3.參賽辦法:分為初審與複審。
(1)初審:以作品影像審核。請檢送參賽作品影像3張。
(2)複審:以原件審核。請於通知時間內送參賽作品原件至本館,並自行組裝完成,作者須於評審當天至本館與評審面談。
4.獎勵內容﹕首獎二名,獎金新臺幣拾萬元整、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刊5本;入選若干名,獎狀乙紙、專刊2本。
5. 作品尺寸:作品(或分組件)之包裝,以每單邊不超過150公分為限。
即將在今年7月盛大展出的「嗑牙樂-2010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因首次以評選策展人的方式來策劃雙年展而引起國際注意,在籌備的同時,2012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的競賽徵件簡章也已出爐,將召喚熱愛陶藝的靈魂,邀請全世界的陶藝家一同到鶯歌迸發陶藝創作的能量,主辦單位並提供4位得獎者來臺駐村創作的機會!
2012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設有首獎1名,可獲130萬獎金及10萬旅費,另補助50萬用於2013年陶博館的個展與畫冊出版;金獎1名,獎金65萬;銀獎2名,獎金25萬;銅獎3名,獎金15萬;優選5名,獎金10萬;評審推薦獎7名,以上皆可獲頒得獎證書及獎盃乙座,並選出100名入選者,可獲入選證書。另外,還提供首獎、金獎、銀獎得主在陶博館駐館時的生活津貼及住宿2個月。
歡迎有興趣參加的全球陶藝工作者於2011年4月15日前以書面或網路報名「2012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國籍、年齡、資格不限,唯集體創作者需以1人為代表報名,另附創作團隊名單即可。送審資料包括:「2012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報名表、「2012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作品說明書、作品影像4張(含參賽作品不同角度2張,2件參考作品各1張)。
陶博館館長游冉琪表示,「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自2004年舉辦競賽展以來,已獲得國際陶藝界的肯定,為了讓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具備更全面的國際藝術論點,雙年展將用主題策劃展和作品競賽展雙年交替的模式,讓國際當代陶藝更全面的呈現出來。而2012年的「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將以競賽展的方式呈現,期望能有更多的火花出現。
更多的詳細資訊請上「臺灣陶藝競賽網-2012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http://www.ceramics.tpc.gov.tw/Competition/zh-tw/Informat/Index.ycm?CPTN=37,或電洽02-86772727分機508邱小姐。 新聞聯絡:陶博館 張瑋恬 聯絡電話:02-86772727分機608
2011 Creative Living: A Selected Exhibition of New Ceramic Works
展覽宗旨
2011 年「創意生活.陶瓷新品評鑑展」結合「鶯歌燒品牌建置計劃」,廣邀各方廠商及陶瓷工作者,分別以「新品獎」及「主題獎」徵選年度新品,透過專家評選,向大眾推廣臺灣優良陶瓷產品。今年度開始,凡入選產品為三鶯地區之公司或工作者所設計製作,即賦予鶯歌燒品牌認證,藉此擴大陶瓷新品評鑑之效益,並提升陶瓷產業整體開發能力與活力,達到業界觀摩交流及瞭解市場反應之功效。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協辦單位 臺灣區陶瓷工業同業公會
簡章下載 臺灣陶藝競賽網http://competition.ceramics.tpc.gov.tw/
徵件主題
一、新品獎:分組徵選日用陶瓷、陳設陶瓷、衛生陶瓷、建築陶瓷、工業陶瓷等5大類陶瓷創意新品。
二、主題獎:以「金銀彩」為必要元素,設計可量產之陶瓷新品,形式不拘。
三、限2009 年(含)以後新產品。
註:本評鑑展係屬產業界之產品競賽,請作者自行斟酌純藝術創作作品參賽之合適性。
評選重點
一、使用機能或技藝表現30%
二、美感創意30%
三、產品形象20%
四、市場時代性20%
參賽資格
國內各地之個人、工作室或公司皆可報名,可同時以不同產品報名新品獎及主題獎,各以至多2 件(組)產品為限。
獎勵內容
一、新品獎:不分組選出「年度新品獎」、「機能優良獎」、「美感創意獎」、「創意設計獎」、「市場明星獎」、「創新科技獎」等數名,各獲頒得獎證書乙紙。
二、主題獎:選出「美感創意獎」、「技藝精湛獎」數名,各獲頒得獎證書乙紙。
三、入選:約50-70 件產品,獲頒入選證書乙紙。
四、鶯歌燒認證:公司或工作室設立於三鶯地區者(新北市鶯歌區、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樹林區、新北市土城區、桃園縣桃園市、桃園縣八德市、桃園縣大溪鎮、桃園縣龜山鄉),入選作品即可獲得鶯歌燒品牌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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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程序
一、報名:
(一)送審資料:
1. 報名表
2. 產品資料表
3. 產品影像3張(產品之不同角度,或細節,或操作示範)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止。
(三)報名方式:郵寄報名
(1)請檢附上述「送審資料」,於報名期限前寄達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
(2)影像規格:(3選1)
(a)照 片:3×5吋以上相紙,背面註明產品名稱、方向、出品單位。
(b)幻 燈 片:35mm,紙質或塑膠框成50×50mm,以油性筆書寫產品名稱、方向、出品單位,勿以貼紙黏貼。
(c)數位影像:300dpi,900×1200pixels,1MB左右,jpg格式,以光碟寄送。
(四)寄送地點:23942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二、產品送件:
(一)送件日期:2011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共計3天,每日上午10點至下午17點。
(二)送件地點: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三)凡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者,即取得參賽資格。參賽者應於指定送件時間將產品送至指定送件地點,運送方式與相關費用請自理。
三、評鑑結果公布:
(一)日期:預訂於2011年6月14日在「臺灣陶藝競賽網」公布得獎與入選名單,並將郵寄通知。
(二)網址:http://competition.ceramics.tpc.gov.tw/
四、退件:
(一)日期:預訂於2011年8月15日起至8月18日辦理退件事宜,請參展者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館取回產品。
(二)相關運費、包裝、保險等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逾期者視同由本館全權處理參展產品,參賽者不得異議。
保險
參展產品自入館點收後至8月22日前,保險由本館辦理,並負擔每件(組)產品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價值之保險費用,產品價值高於新臺幣10萬元之保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需知
一、承辦單位對所有展出產品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及宣傳等權利。
二、評審及展示期間不得要求退還、移動或替換入選產品。
三、送審資料做為承辦單位研究紀錄之用,恕不退還。
四、參展產品不得抄襲他人產品或違反著作權法等相關法令;一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參展作品之得獎及入選資格。
五、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範。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審議後修訂公布。
展覽期間相關活動
一、頒獎典禮:2011年7月,另行通知。
二、產品展示:預計於2011年7月1日至8月14日於本館陽光特展室展出。
三、產品介紹:展覽期間提供產品資訊架放置參展者產品簡介,供現場民眾索取,並於例假日開放參展者現場解說。
連絡通訊
地 址:23942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電 話:02-86772727分機510 典藏展示組 蘇先生
傳 真:02-86774034
E-mail:AB1484@tpc.gov.tw
簡章下載: http://www.ceramics.tpc.gov.tw/competition(臺灣陶藝競賽網)
一、宗旨
文化創意產業在上世紀末至本世紀新肇儼然以蔚成全球各國主要推廣的重要項目;陶瓷藝術在大中華地區正在迅速蓬勃的發展,從數千年前的實用及祭祀器皿,演進成了與生活、藝術、品味不可分割的產品。和成文教基金會成功地舉辦過六屆金陶獎,發掘和推廣了許多優秀藝術家。本次第七屆金陶獎,將規模擴大為向海峽兩岸徵件,期待能繼往開來、傳承薪火,把陶瓷藝術的文化創意產業再次發熱、發光是為宗旨。
二、名稱
中文:【第七屆中華陶瓷藝術金陶獎】
英文:【THE 7TH CHINESE GOLDEN CERAMICS AWARD】
三、組織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教育部、中華文化聯誼會
主辦單位:和成文教基金會、上海中華文化聯誼會、上海劉海粟美術館
承辦單位:和成文教基金會【第七屆中華陶瓷藝術金陶獎籌備委員會】
贊助單位: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家文藝基金會、陽明海運文教基金會
第七屆中華陶瓷藝術金陶獎籌備處
23156台北縣新店市和成街12巷9號 電話:02-22140376 傳真:02-22140673
E-mail: cera.art@msa.hinet.net
四、徵件條件
1.作者條件
●傳統創新組:凡從事陶藝創作相關科系或陶藝學習者兩岸人士皆可參加,年齡不拘。
●造型組:凡從事陶藝創作相關科系或陶藝學習者兩岸人士皆可參加,年齡不拘。
2.作者條件
●作品資格:本創作競賽並不對所創作作品之主題、內涵、形式、媒材、或表達方式等進行任何限制,參賽作品必須是未公開發表之新作。
●作品數量:每人以二件為限。
●作品尺寸:需在100公分×100公分×100公分以內。
五、獎勵辦法
●傳統創新組
凡入圍初選者即獲得金陶獎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
金獎各一名,獎金新台幣五十萬元(人民幣十萬元)、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銀獎二名,獎金新台幣三十萬元(大陸地區人民幣六萬元),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銅獎三名,獎金新台幣十五萬元(大陸地區人民幣三萬元)、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優選十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大陸地區人民幣一萬元)、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獲獎者代為邀請參加頒獎典禮及落地接待
●造型組
凡入圍初選者即獲得金陶獎競賽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二萬元(大陸地區人民幣二萬四千元)、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大陸地區人民幣二萬元),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大陸地區人民幣一萬六千元)、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入選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獲獎者代為邀請參加頒獎典禮及落地接待
六、評審
評審委員:兩岸各聘評審委員6位,負責兩岸各賽區的初審、複審。
委員條件:具陶瓷藝術教學或製作、美學設計師的權威人士。
初審方式:台灣地區:台北市,大陸地區:上海市。
複審方式:上海市。
七、參選作品
●初審
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於規定日期前交寄參加競賽作品之不同角度數位相片各三張,明細資料如:作者、主題、材質、年代、尺寸等需填入報名表,作品編號需註明在左上角;編號範例,如作品(一)共三張1-1,1-2,1-3,2-1….。未入選者恕不退件。收件截止日前寄作品相片與報名表至
第七屆中華陶瓷藝術金陶獎籌備處
23156台灣省台北縣新店市和成街12巷9號 電話:02-22140376 傳真:02-22140673
E-mail: cera.art@msa.hinet.net
●複審
初審入選作品將於2010年7月10日前以書面通知送件,並於2010年8月30日前運送郵寄作品到達指定地點,送件作品必須與相片作品相同,如由評審判定不相符者,或超過截止日期間送件者,以棄權遞補論。組合各式作品應附組裝步驟說明,運送郵寄及作品保險費用由作者承擔。
第七屆中華陶瓷藝術金陶獎籌備處
大陸地區:200336中國上海市閘北區虬江路1538號和成大樓 電話:86-2166287751 傳真:
●包裝
作品必須符合運輸之安全包裝,入選作品外箱貼妥作品3×5照片。
●退件
作品於2012年6月30日前退件,海外退件運輸與其保險費用由大會支付。台灣地區退件以最後展期結束後30天內辦理,逾期未退回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退件時必須以送件單據辦理。
八、作品展覽
●時間:201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點:台灣:台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大陸:上海市虹橋路1660號 劉海粟美術館 北京:
九、權利與義務
●本次競賽入選作品需以原件參選,主辦單位有權決定聯展展出方式,或舉辦相關活動。
●主辦單位負責聯展展出期間之場地作品安全。
●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參加競賽之作品進行陳列、研究、攝影及出版、宣傳,參加者自願拋棄作品著作圖像權。
●各組金、銀、銅、優選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或經費贊助單位典藏,頒給典藏證書,不另付典藏金額。
●得獎作品如發現有抄襲行為,經金陶獎籌備委員會調查確定,主辦單位將有追回獎金、證書、獎盃之權利,無限期有效。
十、相關活動
●陶藝研習會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和成文教基金會、台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中國美術家協會藝術陶瓷委員會
協辦單位:上海中華文化聯誼會、上海劉海粟美術館
一、宗 旨:
鼓勵工藝創作,促進全民參與工藝活動,展現傳統工藝技藝及鼓勵創新,讓工藝之美融入生活,進而提昇生活文化,促進工藝文化產業發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四、贊助單位:財團法人新光文教基金會
五、參賽分組:
(一) 傳統工藝組:揉合傳統工藝文化、精神及技術,發揮創作美學。
(二) 創新設計組:創新工藝設計,表現工藝可用、可觀賞之多元性。
六、競賽主題:
(一) 傳統工藝組:不設定競賽主題。
(二) 創新設計組:每兩年訂定不同競賽主題
2010年及2011年題目訂為「商業接待空間藝術化」。
接待空間為訪客短暫停留、賓主間噓寒問暖之地,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也由此處開展,因而接待空間的所傳達出的意涵,影響著訪客對於主人的品味與情感的第一印象。一般家庭的客廳因每日的生活而用心的經營與佈置,但商業接待空間卻容易被忽略而顯得制式與簡略。因此,若可透過工藝元素的融合來巧思設計出該空間合宜使用之器物、陳設飾品與家具…等,不僅可適時地傳達出溫暖的感覺,也可以讓室內更具整體意涵,或者兼具實用性,令登門造訪的賓客其映入眼簾之處別有一番感受,用以增添生活雅趣,並開啟愉悅對話的場景及氛圍。
七、評選基準:
(一) 傳統工藝組
1. 文化特色:蘊含傳統工藝文化,特有宗教習俗、生活傳統等特色。
2. 巧工技藝:包括作工之難度與細緻精巧,表現出特殊、完美等技術。
3. 造型美感:包括形制、紋飾、色彩、材質等美感與創意之表現。
(二) 創新設計組
1. 創新性:包括設計理念、造形、用途、材料與技術之創新等。
2. 功能性:包括使用目的之適當實用功能、耐用性與使用便利性等。
3. 美感性:包括造形、色彩上的美感、手工質感及在地工藝文化特色之表現
等。
4. 市場性:包括量產的可能性、經濟性及符合消費者之需求等。
八、參加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共同創作之團體。
(二) 作品須為參賽者親自創作,且該作品尚未獲得公開徵件或競賽之獎勵。
九、作品限制:
(一) 作品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二) 未完成之半成品及難以移動、搬運、容易破碎、變質、變形、不耐久存之作品,不宜參加。作品如因製作不良而損壞,將無法進行審查,主辦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
(三) 參賽作品未組裝前之單件規格長、寬、高請盡可能以不逾120*130*180公分為原則,但編織捲軸類作品則不在此限;單件重量以不超過八十公斤為原則。家具可縮小比例製作,但應說明比例。精細作品建議加設墊座,並以壓克力罩裝妥固定。
(四) 參賽作品請以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以利重複包裝及搬運,並加入填充物防護(嚴禁使用破保力龍與破報紙),外箱請貼妥作品組裝完成之照片,如無完整包裝箱,不予收件。
(五) 參賽作品如非一人設計、製作,需註名所有參與人員姓名;作品中如有配件是購買而得、非作者親自製作,亦須詳加註名。
十、獎勵項目:
|
獎項 |
名額 |
獎金(新台幣) |
備註 |
|
一等獎 |
2 |
50萬元、獎座乙座 |
兩組各1名 |
|
二等獎 |
2 |
40萬元、獎座乙座 |
兩組各1名 |
|
三等獎 |
2 |
30萬元、獎座乙座 |
兩組各1名 |
|
佳 作 |
20 |
5萬元、獎狀乙紙 |
兩組各10名 |
特別獎項:
|
獎項 |
名額 |
獎金(新台幣) |
備註 |
|
新光三越特別獎 |
1 |
50萬元、獎座乙座 |
傳統組一名 |
(一)特別獎獎項名稱以獎金提供單位為名,得獎作品並由提供單位永久典藏。
(二)三等獎(含)以上之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
(三)獎金依法需預扣15%所得稅,典藏作品之稅金另依法預扣。
(四)「佳作」(含)以上之各項得獎者,將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五)以上各獎項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會酌予增減或從缺。
十一、報名手續:
(一)第一階段-書面報名:
1.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2010年6月9日止。
2.報名方式:由下列兩種方法擇一報名。
(1)通訊報名:備妥報名表件後以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地址:100台北市南海路20號10樓,註明參加「台灣工藝競賽」。以郵戳為憑。
(2)電子報名:上網http://www.ntcri.gov.tw 點選最新訊息/活動訊息/競賽 選項下載報名表格,填妥資料以e-mail寄至craftcp@ntcri.gov.tw信箱,標題請註明參加「台灣工藝競賽、參賽者姓名與聯絡電話」。2010年6月9日24:00分截止收件,並於截止時間次日收取回條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3.報名應繳資料:
(1)詳填參賽者或參賽公司行號資料表【附表1】及作品資料表【附表2】等相關資料、彩色相片或輸出圖片,請自取不同作品角度拍攝(非幻燈片,務必清晰,請專業攝影尤佳。電子報名之圖檔請勿超過300dip。
(2)每人或團體參賽作品最多兩件為限,如分送兩組參賽,仍合併計算;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分送兩組參賽。
(3)一份報名表限填一件作品,不足可影印。
(4)書面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份留存。
(5)報名表格請勿施用任何裝訂。
(二)第二階段—實物送件:
1.初選通過,接獲主辦單位公文通知之參賽者,請將實物作品及複審送件資料表【附表3】、存根聯【附表4】於指定時間內送至指定地點,並請自行將作品標示【附件5、附件6】分別黏貼於包裝上方或側方,以利登記及運送。
2.送件時間:2010年7月底(以通知送件公文所定日期為準)
3.收退件地點: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10074 台北市南海路20號10樓
電話:(02)23563880*218 傳真:(02)23563882
4.退件方式:書面資料不予退件。實物原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取回,逾期未領回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十二、評選作業程序:
(一) 書面審查:由主辦單位就報名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未符規定者喪失比賽資格。
(二) 初選:依據相片及作品介紹資料為主;評審委員得視需要,要求參賽者提供進一步說明資料。通過初選者,將另行通知送件,參加複選(預計7月24日前發函通知結果)。
(三) 複選:實物審查;通過複選即獲進入決選資格,將頒發入選証書及公開展出。未通過複選者預計8月25日前發函通知,辦理退件。
(四) 決選:實物審查;將選出各類獎項,頒發獎金及獎狀(預計11月中旬舉辦頒獎典禮及展出)。
註:參賽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選要則評審之。前項所稱評審委員會之組成及評選要則由主辦單位另訂之。評審委員對評選作品發生疑義時,得請創作人另提供相關作品供參考,或於複審或決審前推派評審委員實地訪視。
十三、展覽及推廣:
(一)入選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辦理展覽公開展出(展出期間約至2011年3月底),並藉由文化創意產業計畫中相關之展覽、推廣行銷等活動,持續為得獎者推廣介紹作品至國內外展售。
(二)入選以上之作品將編印專輯予以介紹,並贈予每位參賽入選者二冊。
十四、注意事項:
(一)本競賽作品最高保險價格為20萬元,若超過此限,請參賽者自行加保;主辦單位為作品投保期間為:作品抵達展場放置無誤後為起始,直至作品於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完成退件手續為結束。作品保險金額估價會議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及主辦單位相關人員召開會議共同審定。展品送件、退件運送期間保險費用由參賽者自行參酌投保。
(二)作品如獲主辦單位典藏者,參賽者需提供作品原作保證書。
(三)由提供獎金單位永久典藏作品,其獎金即包含典藏費,作品所有權歸提供獎金單位所有;作品一經入選,參賽者視為同意將其作品之影像拍攝、公開播映、編輯、公開傳輸及散布權授權主辦單位行使。
(四)主辦單位對參賽者資料及參賽入選以上之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展出、宣傳及登載網頁等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五)參賽者請自行辦理作品之專利申請,俾保護權益。
(六)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斟酌報名、收退件等各項日期之延長,訊息並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七)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經人檢證舉發、評審委員會認定屬實,即取消獲獎資格,收回獎狀及獎金,並禁止參加本主辦單位舉辦之各類競賽三年。
(八)如有未盡事宜,評選委員會得視情況調整之。
(九)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鶯歌位於臺北盆地西南邊,當地豐富的土礦及完善的交通、各類型窯場林立,素來有臺灣景德鎮之美譽。又鄰接三峽,匯聚其豐富的人文歷史,更增添鶯歌在地的古典氣息。鶯歌陶瓷博物館自2000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保留鶯歌的文化資產並企圖為鶯歌注入一股新流,因此提出1~3個月的短期駐村計畫,鼓勵國內外陶藝家深度體驗鶯歌陶藝之村的生活。
申請資格
國內外對於博物館駐村計畫有興趣,並具備2年以上陶瓷創作經驗者之陶藝自由創作者。
駐村時段
駐村時段3個月為一期,本年度開放時段,分為7月~9月及10月~12月。擇一時段參與。
申請及截止日期
即日起開放申請,收件截止日期為2011年6月1日。(國內以郵戳為憑,國外以寄達日為準)
徵選機制
截止收件後,由陶博館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館方代表,組成評審小組,決選出參與之駐村藝術家。並於2011年6月15日寄發專函通知,同時公佈於本館全球資訊網:http://www.ceramics.ntpc.gov.tw
互動與回饋
陶博館將提供每位駐村藝術家
(1) 來回交通各一趟(搭乘國內交通工具以高鐵經濟艙為最高給付標準,搭乘國際線航空以經濟艙機票為給付標準)
(2) 每人最多補助90日生活津貼,每日新臺幣600元整(含預扣之所得稅)
(3) 基本創作耗材至多新臺幣30,000元整(檢據核實支付)
(4) 提供獨立住宿房間、半開放式工作空間使用3個月
同時有機會獲本館推薦其創作作品至本館文化商品店中寄賣。駐村期間,陶博館將安排每位藝術家回饋鶯歌地區或鄰近學校機關,提供講座、演講、表演或教育活動。而駐村期間完成之創作作品總數之三分之一,需提供館內作為教育用品,藝術家不得拒絕。
如何申請
想成為鶯歌藝術村的一份子嗎?別猶豫了,快備妥下列文件,加入我們吧!
(1) 申請表【附件1】
(2) 自傳及駐村計畫【附件2】
(3) 作品基本資料【附件3】︰包含2~3年內創作之作品集,依創作者之想法,以數位格式自由表現;並再以jpg格式繳交照片(解析度300dpi,檔案大小1MB內之數位影像)。
※注意:申請文件包含:(1)申請表,(2)自傳及駐村計畫、(3)作品基本資料及作品集,上述文件請燒製光碟一式兩份郵寄至23942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臺灣陶藝駐村計畫」收,資料不全者或電子通訊寄件者不予受理。
一、宗旨:
「台灣金壺獎」秉持:「陶冶國人生活涵養,提昇生活品質」之精神,以茶壺設計為競賽主題,為結合國內茶文化的蓬勃發展,及鼓勵國內陶藝創作者及陶瓷產業界,致力於台灣茶壺藝術之設計、創作、技術及生產上之開拓及發展;特徵選各種茶文化形式、主題之具風格性及實用性茶壺。希望藉由設計競賽展的舉辦,促進國內陶藝茶壺的製作日新月異、精益求精;並經由陶藝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豐富我國陶藝與茶藝的視野,以提昇台灣陶藝茶壺之品質及創作水準,來達到相互刺激、成長的目標;進一步將台灣陶藝茶壺,推到國際舞台,使台灣成為具獨特茶文化風格之壺藝的領導者。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北縣文化局
主辦單位:台灣陶藝聯盟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陶藝協會、台灣陶藝學會、北區陶藝教育聯誼會、苗栗縣陶藝協會、臺中縣陶藝家協進會、臺中縣彩陶文化協會、臺中市陶藝文化協會、臺中市陶瓷藝術教育學會、南投縣陶藝學會、彰化縣陶藝學會、雲林縣陶藝學會、嘉義市交趾陶協會、花蓮縣陶藝學會、臺灣陶瓷刻畫學會、台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承辦單位:當代陶藝館
指定媒體:陶藝雜誌
三、展覽地點:台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n 地址:23942 臺北縣鶯歌鎮文化路200號
n 電話:02-86772727 n 傳真:02-86774034
n 網址:http://www.ceramics.tpc.gov.tw/competition
四、展覽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27日至12月12日
五、頒獎典禮:中華民國99年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2時
六、參賽資格:不限國籍,十八歲以上人士
七、計晝內容:
第三屆台灣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為鼓勵陶瓷產業界及陶藝個人工作室,擬以公開徵件的方式,徵選各式不同主題及類型的茶壺,作品內容須搭配各種茶文化形式,如適合包種茶、烏龍茶、椪風茶等使用之茶壺。另設計相關推廣活動配合競賽展出。
(一)設計原則
1. 內容:參賽者可依個人喜好及專業,以兼具茶文化之各式不同主題、型式之茶壺做為參賽物件。
2. 材質:作品媒材須以各式陶土或瓷土為主,其他材質為輔。
3. 燒成溫度:必需1100度以上。
(二)報名送件
1. 不需報名費用。
2. 檢附送件表一份。
3. 收件日期:中華民國 99年7月15日 起至 8月15日 止。
4. 作品隨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至:
當代陶藝館 地址:(367)苗栗縣三義鄉水美188號
電話:037-875-866 傳真:037-873-097 E-mail:paul.you@msa.hinet.net
5. 作品於包裝外箱上請註明參賽名稱及姓名,並貼上3×5吋作品彩色照片;若包裝方式特殊或為複合組裝作品,請附開箱及組裝說明;作品請妥善包裝,並考慮包裝及運送便利性。
(三)評選方式
1. 評審日期:訂於中華民國99年8月底
2. 評審重點:
(1) 作品原創性。
(2) 具有獨特創作風格者。
(3) 具實用性。
3. 評審方式採責任評審制。
4. 責任評審依評審制度辦法及配套措施,由主辦單位敦聘國內專精於各式茶具及茶藝之人士擔任。
(四) 獎勵方式
1. 金壺獎金獎一名:獲頒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乙只。
2. 金壺獎銀獎二名: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狀乙只。
3. 金壺獎銅獎四名: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二萬五千元,獎狀乙只。
4. 金壺獎佳作十名: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乙只。
5. 入選作品若干名:各獲頒入選證書乙只。
6. 最受歡迎獎一名: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只。
7. 最有價值獎一名: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只。
※ 最受歡迎獎:凡入選作品,在展覽期間可接受限量預定者;展覽結束後,將依實際成交數量最多者,於下一屆頒獎典禮中,領發“最受歡迎獎”。
※ 最有價值獎:評選標準為:價格與價值的相對考量,表現傑出又最“物超所值”的作品。展覽開展後,將由收藏家票選統計產生,依實際得票數最多者,於下一屆頒獎典禮中,領發“最有價值獎”。
七、權責
1. 金壺獎得獎作品(金獎、獎銀、銅獎、佳作)將歸各獎項贊助人所有。
2. 為配合展覽及教育推廣,凡入選作品,將由民眾優先典藏。(標價以送件表為準,並刊載於展覽作品集;展覽期間售出之作品,得捐助30%於主辦單位,做為籌辦競賽展經費)
3. 參賽作品送件、退件時所生之包裝、運輸及保險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展出期間之保險費用由主辦單位負責支出。
4. 主辦單位對所有展出作品、影片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以及宣傳等權利。
八、備註
1. 作品退件:展覽結束後二週內為退件時間,參展者請親自或由委託者來主辦單位取件。逾期末取,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2.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獎之創作,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3. 參賽作品如末達評選標準,責任評審得就特定獎項議決從缺不予錄取。
※ 相關推廣活動
1. 台日千人茶會〔中華民國99年10月31日 (週日)〕
2. 茶藝表演〔展覽期間之週六、週日〕。
3. 作壺示範。
4. 茶與壺研討會。(陶瓷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
5. 贊助廠商配合辦法。
6. 作品限量預定與最受歡迎獎活動辦法。
7. 最有價值獎票選辦法。
8. 產業申請製造金壺獎得獎作品之相關辦法。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為了推動陶藝文化,鼓勵陶瓷藝術創作,並培養學生陶藝與美學的創作力,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今年持續秉持鼓勵陶藝創作多元性的宗旨,不限主題地廣邀全國各地陶藝創作者,來參與這場年度的陶藝盛會。本次競賽社會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5名,第一名獎金高達20萬元、第二名獎金15萬元、第三名獎金10萬元、優選獎金1萬元,同時前三名作品,將由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典藏。
今年的競賽共分為社會組與學生組,社會組為全國性的競賽,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名參加,社會組競賽採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評審方式辦理,初審為審查參賽作品照片,通過初審者則提送作品實體進入複審審查,決審則為通過複審之參賽者再提送2件參考作品(實體)交付審查,主辦單位表示將遴聘專家學者,以公平公正方式辦理評選,初審收件日期自7月13日至7月17日止;學生組分為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四組競賽。報名時間自9月21日起至9月25日為止,每組報名人數限100名,額滿截止。參賽者至指定地點現場創作,主辦單位將提供參賽者每人3公斤陶土一塊,並於現場公佈今年創作主題。學生組各組第一名1名獎金5千元、第二名獎金3千元、第三名獎金1千元。
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長林振豐表示,今年的陶藝創作競賽獎金優渥,希望吸引更多陶藝愛好者來共襄盛舉,藉由競賽活動之相互學習與創意激盪,來豐富國內陶藝創作環境的深度與廣度,並期待透過比賽與交流,來深耕與拓展苗栗陶藝文化的發展,為苗栗的陶藝帶來新遠景。
本競賽活動簡章可由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www.mlc.gov.tw)下載,或至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活動洽詢電話:037-352961轉317藝文推廣課劉先生洽詢。
一、宗旨:
為發揚與推展陶藝文化,鼓勵陶瓷藝術創作技能,並培養學生陶瓷藝術與美學創作力,特舉辦「2009苗
栗陶藝獎」活動。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三、競賽類別與參賽資格:
(一)、社會組:本組為全國性競賽,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
(二)、學生組:本組為縣級比賽,採現場創作方式辦理,設籍與就讀苗栗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公私
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可自由報名參加。
四、參賽辦法:
(一)、社會組:參賽以1件作品,規格長、寬、高各100公分以內為限。
1.初審:照片審查。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片,掛號郵寄「360苗栗市自治路50號/苗栗縣政府國
際文化觀光局藝文推廣課」收,信封註明「參加2009苗栗陶藝獎」。
(1)、送件表:填寫詳細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照片:參賽作品1件,不同角度5Ⅹ7吋照片3張及電子檔、參考作品2件,5Ⅹ7吋照片各1
張及電子檔。(共計5張照片送審)
(3)、所有資料及照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2.複審:初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參加複審。
3.決審:複審通過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加送2件參考作品參加決審。
4.參加複審、決審的作品請勿以玻璃裝框。請作者自行包裝並附堅固外箱,運送過程因包裝不
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低溫易碎等有安全疑慮之作品,經主辦單位認定,不予收
件。
5.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1)、以他人作品參賽者
(2)、抄襲他人作品者
(3)、作品曾經參與其他競賽或經公開發表者
(二)、學生組:
1.分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四組競賽,每組報
名人數限100名,額滿截止。
2.參賽作品為作者現場創作,每人限一件(長、寬、高各不逾50公分為限),現場創作地點:苗
栗陶瓷博物館。
3.承辦單位提供參賽者每人3公斤陶土一塊,並於現場公佈今年度創作主題,參賽者須於3小時
內完成作品。
4.參賽用之陶土、泥漿及木板、簡易工具由主辦單位提供,特殊用具請參賽者自備。
5.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考量安全因素,不提供拉胚機;國中組、
高中職組需要拉胚機創作之參賽者,須於報名時勾選請主辦單位準備。
6.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素燒後辦理評選、佳作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施釉。
7.參賽者請先填妥報名表,於98年9月21日起至9月25日止,將報名表傳真或親送至苗栗縣政府
國際文化觀光局,方可參加競賽,以利現場創作競賽準備作業。
8.洽詢電話: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藝文推廣課 劉塗中 037-352961*317
傳真 037-335922
五、競賽活動期程:
(一)社會組:
項目收件日期及地點退件時間評審日期備註
初審98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不退件,請自行拷貝留存
預定8月上旬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複審
98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苗栗陶瓷博物館
9 8 年9 月7 日至9 月9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苗栗陶瓷博物館
預定8月下旬請依時間辦理送、退件,作品請附堅固木箱安全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
決審
98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苗栗陶瓷博物館擇期通知預定9月下旬
(二)學生組:
項目日期備註
學生組報名98年9月21日至9月25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填妥報名資料後傳真或親送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收
現場創作競賽
98年10月3日上午9-12時國小低年級組競賽
98年10月3日下午13-16時國小高年級組競賽
98年10月4日上午9-12時國中組、高中職組競賽
學生作品陰乾、由主辦單位統一素燒
評選預定98年10月中旬佳作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施釉
未得獎作品退件
98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地點另行通知
六、評審辦法:
(一)、參賽作品之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北、中、南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辦理評選。
(二)、評選標準:成型技法30%、造型30%、創意40%。
(三)、評選方式:分初審(照片審查)、複審(參賽作品原件審查)、決審(參賽作品加參考作品2件審查)方式
辦理評選。
七、獎勵辦法:
(一)、社會組:
第一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20萬元。
第二名:2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15萬元。
第三名:3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
優 選:5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1萬元。
入 選: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張。
(二)、學生組:分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4-6年級)、國小低年級組(1-3年級)
第一名:1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5千元。
第二名:2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3千元。
第三名:3名,頒給獎狀乙張及獎金新台幣1千元。
佳 作:若干名,頒給獎狀乙張。
▲為鼓勵創作,以上獎勵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主辦單位酌予增減或從缺,得獎者贈送出版專輯二冊。
▲
上列獎金依法代扣繳15%所得稅。
▲
社會組第三名以上作品,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
八、指導老師獎項:
學生組入選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以玆鼓勵並增益鄉土教學技藝課程執行成效。
九、展覽及頒獎:
入選作品將於98年11月假苗栗陶瓷博物館辦理展覽(暫定),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狀及獎金。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存檔。
(二)、參賽作品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經檢證舉發經評審委員認定屬實者,即取消獲
獎資格,撤回獎勵收回獎狀及獎金。
(三)、入選作品之影像,主辦單位有權作為攝影、印刷、刊登、宣導、展示、影像宣導公益等用途,
運用於相關文宣資料,以宣傳推廣陶藝創作藝術。
十一、本競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視情況調整之。
競賽宗旨
臺灣人的好客文化眾所皆知,濃厚的人情味往往是旅人在行旅記憶中最鮮明、最令人回味的一段記事。背起行囊,跟著我們帶著,認識臺灣在地好客文化的探索之心,從北到南、或是由東至西,搭乘火車、或是以自行車代步,拜訪至親及好友。
初進門,以絹絹細流,緩緩地為遠遊到訪的旅人洗去一身風塵僕僕的疲憊。
再送上,以熱水慢火溫杯的臺灣高山好茶,讓暖意瞬間佈滿旅人全身,客與主的對話也隨著時間的流逝而亦趨增溫。
離去前,滿室清香,是主人為即將啟程的旅人默念、祈求的祝福,伴著旅人一起上路,出發前往下個目的地。
實用陶藝在生活中承載了人與人互動的情感,層層堆疊。我們期待陶藝之美能於生活中被人們所享用、被藝術家所創造,因而鼓勵陶藝工作者為提升實用陶藝於生活中應用的各種可能性。
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
參賽資格
臺灣地區之個人、工作室皆可報名,每類組以參加乙件作品為限。作品陶藝材料需佔50%以上。作品須是2009年(含)以後的獨立設計、製作及窯燒完成之新作品,且未曾獲得其他獎項。
徵件項目及評審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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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創意獎 |
主題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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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內容 |
以居家生活相關的各種實用陶藝,不限種類、功能,能兼具陶藝質感、美感藝術性與功能性之實用陶藝作品均可。 |
以「陶•來我家作客」為主題搭配居家壁飾發想進行作品創作,徵選兼具陶藝質感、美感藝術性及功能性之陶藝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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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重點 |
個人風格識別度30%、創意與美感30%、實用性20%、整體搭配性20% |
主題表現30%、創意與美感30%、實用性20%、整體搭配性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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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
金獎1名,15萬元,獎狀乙紙。 銀獎1名,10萬元,獎狀乙紙。 銅獎1名,7萬元,獎狀乙紙。 優選3名:獎狀乙紙。 入選:若干名,入選證書乙紙。 |
金獎1名,10萬元,獎狀乙紙。 銀獎1名,6萬元,獎狀乙紙。 銅獎1名,3萬元,獎狀乙紙。 入選:若干名,入選證書乙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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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獎、銀獎、銅獎之所有權與著作財產權歸館方所有,作品列入本館提報典藏審議委員會列入典藏作品審查名單,經典藏審議委員會決議後列為典藏品。 ■所有得獎者及入選者獲贈專刊5本。 ■金獎得主得於本館駐村至1-3個月,並於展覽開展後一年內執行,有機會與同時期駐村陶藝家進行交流,駐村工作細節詳本館駐村藝術家辦法;駐村結束時,至少捐贈1件駐村作品予本館收藏。金獎得主放棄駐村機會得由銀獎、銅獎依序遞補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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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時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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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創意獎 |
主題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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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
即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郵戳為憑。 |
即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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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
2011年10月 |
2011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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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審 |
2011年11月 |
2011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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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通知 |
201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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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時間 |
2012年3月—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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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典禮 |
2012年3月(確定日期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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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退件 |
201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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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送件細則
一、報名
(一)送審資料
1.「第六屆臺灣陶藝金質獎」報名表
2.「第六屆臺灣陶藝金質獎」作品資料表
3.參賽作品:請送參賽作品照片至少4張(作品之不同角度,或細節,或操作示範)。
4.參考作品:請送參考作品(最多2件)每件至少各2張照片。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
(三)報名方式(郵寄或網路報名2選1)
1.郵寄報名:
a.請檢附上述「送審資料」,於截止日期前寄達鶯歌陶瓷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
b.影像規格:(3選1)
(a)照片:3×5吋以上,背面註明作品名稱、方向、作者。
(b)幻燈片:35mm,紙質或塑膠材質框成50×50mm,以油性筆書寫作品名稱、方向、作者,勿以貼紙黏貼。
(c)數位影像:300dpi,900×1200pixels,1MB左右,jpg格式,以光碟寄送。
2.網路報名:進入「臺灣陶藝競賽網」http://www.ceramics.ntpc.gov.tw/competition登入送審資料。
二、初審及結果公布
凡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者,即取得參加初審資格。初審以作品影像審核,初審通過名單將在2011年10月30日以前公布於「臺灣陶藝競賽網」,並另以郵件通知參加原件複審。
三、複審及結果公布
複審預定於2011年11月中旬舉行。接獲複審通知者,請於複審當天中午前將參賽與參考作品原件送達本館,並自行組裝完成。未通過複審工作之作品退件相關運送與費用由本館負責。複審得獎與入選名單將於2011年12月於「臺灣陶藝競賽網」公布,並以郵件通知得獎者。
四、退件
訂於2012年6月期間辦理參展作品退件事宜,請參展者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館取回作品。相關運費、包裝、保險等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逾期者視同由本館全權處理參展作品,參賽者不得異議。
保險
作品自入館點收後至展覽結束5日內,保險由本館辦理,並負擔每組(件)作品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保險費用,作品價值高於15萬元之保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須知
一、本館對所有展出作品有研究、展覽、攝影、出版以及宣傳等權利。
二、評審及展示期間不得要求退還、移動或替換參賽與參展作品。
三、送審資料作為主辦單位研究記錄之用,恕不退還。
四、參賽作品如未達評審標準,評審團得就特定獎項決議從缺。
五、參賽與參展作品皆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若違反上述規定,本館得取消其得獎及入選資格。
六、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範。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審議後修訂公布。
連絡通訊
�� 地址:23942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 電話:02-86772727分機505 典藏展示組 黃小姐
�� 手機:0966-211872
�� 傳真:02-86774034
�� 網址:http://www.ceramics.ntpc.gov.tw/competition
�� E-mail:AA4276@ntpc.gov.tw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一、競賽宗旨:為迎接新年度,推廣並鼓勵全國青少年學生陶藝創作,舉辦年度生肖主題陶藝競賽。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三、徵件組別:國小低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四、徵件內容:
(一)以「龍」為題材。
(二)材料須以陶瓷為主要媒材,坯體與釉藥皆需燒製完成(不接受紙黏土等未經燒製之材質代替陶瓷)。作品若由多個配件組成或作品站立不穩時,請加底板固定,以免損傷或遺失。作品單邊尺寸(含底座)不得超過40公分。
五、參賽資格:全國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校學生,每人限報名乙件,限個人創作,不接受集體創作。同校送件以60人為限。
六、評審重點:主題表現、構思創意、成形創意及完整度。將參酌各年齡層能力調整,由評審委員討論訂定。
七、獎項內容:
(一)特優(共計30名):獲獎狀乙幀,專刊2本,圖書禮券1000元。
(二)佳作(共計40名):獲獎狀乙幀,專刊2本,圖書禮券800元。
(三)入選(共計50名):獲獎狀乙幀,專刊2本,圖書禮券500元。
八、本簡章及報名表可影印,或至「臺灣陶藝競賽網」
http://competition.ceramics.tpc.gov.tw/下載。
九、競賽程序:
(一)報名及送件
1. 送件內容:作品原件及報名表(參賽者請填妥「報名表」及「取件資料表」,資料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2. 送件方式:親自送件或宅配(請小心包裝,如有破損,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3. 送件日期:2011/10/19(三)∼10/22(六)(以送達日10/22,16:30前為準)
4. 送件時間:9:30∼12:00,13:00∼16:30。
5. 送件地點:陶博館陶瓷藝術園區展示廳
6. 備 註:
(1)「送件資訊」如附,請影印使用,張貼於作品包材外箱上。送件方式及相關費用請自理。
(2) 開車親送或宅配者,請由「陶博館南側道路」送至收件地點。(交通指引如附)
(3) 非開車之送件者,請由「陶博館文化路入口」或「陶瓷藝術園區入口」送至收件地點。
(二)評審結果公布
2011/10/26(三)在「臺灣陶藝競賽網」公佈入圍名單,敬請留意,後以專函通知。
(三)退件
1. 未入圍作品退件
(1)退件日期:2011/10/27(四)∼10/29(六),共3日。
(2)退件時間:9:30∼12:00,13:00∼16:30。
(3)退件地點:陶博館陶瓷藝術園區展示廳
2. 參展作品退件
(1)退件時間:2012/2/16(四)~2/19(日) 9:30∼12:00,13:00∼16:30。
(2)退件地點:陶博館陶瓷藝術園區展示廳
3. 備註:
(1)親自取件者,請務必攜帶本「簡章」及「包裝材」至陶博館退件地點領取作品。
(2)不另行通知退件時間,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作品,由陶博館全權處理參賽作品。
(3)選擇「宅配」取件,運費由參賽者負擔,貨到付款。
十、參賽須知:
(一)陶博館對入選作品保有研究、攝影、印製出版品、開發紀念品、宣傳等教育與推廣之權利。
(二)凡報名參賽者,視同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審議後修正公布。
(三)請參賽學校惠予送件老師公假排代,以辦理本競賽收、退件事宜。
(四)指導老師敘獎:獲入選以上之作品,承辦單位將行文參賽學校所屬縣市之教育局處,建議敘獎事宜。
十一、展覽及活動訊息:
(一)展覽期間: 2011/12/16(五)∼2012/2/15(三),於陶博館陶瓷藝術園區展示廳展出。
(二)頒獎典禮:確定日期另行通之。
十二、聯絡資訊:
(一)地址:23942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二)電話:02-86772727分機510 典藏展示組/蘇先生
(三)傳真:02-86774034
(四)E-mail:ab1484@tpc.gov.tw
期中考試(採筆試。考試題目源自兩題庫,題庫一為上課技術示範與陶藝視訊影片內容(見數位學習平台);題庫、答案為上課講述陶藝知識。)。期末總結性評鑑。
(1)參考造形、(2)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館藏作品(請按GO)、(3)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精選-陶瓷、(4)文化部公共藝術網-陶藝公共藝術作品
做陶程序:以拉坯成形法為例
技術的特質與價值: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
老師對學陶的看法:陶藝學習理念。
老師對陶藝與釉藥研究的看法(研究所):陶藝與釉藥主題的學位論文利弊。
研究題目不好找(研究所)?一輩子做不完的研究題目。
教學網址http://faculty.nptu.edu.tw/~zenpin/